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三期“中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专业人才(品牌经理)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9-23 阅读:1080次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信部《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品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简[2013] 39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5]115号)的有关要求, 进一步加强(品牌经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强化企业品牌培育意识,为企业培养一批专业的品牌管理人才,作为国家工信部认可的品牌专业人才培训机构,省品牌建设研究院按省工信厅要求,定于12月24日至26日举办2015年中国工业企业品牌专业人才培养河北省第三期“品牌经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4、2015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品牌管理人员。
(二)各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品牌培育工作负责人。
(三)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产业园区)相关负责人。
(四)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品牌总监及相关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
2015年12月24日~26日。12月23日下午报到。
三、培训地点
地址:河北敬业大酒店(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昌盛大街110号)
四、培训内容
以国家工信部品牌培育办公室颁布的《品牌专业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授课。
(一)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二)品牌战略规划管理
(三)品牌运营管理
(四)品牌价值溢价
(五)塑造百年品牌的关键
(六)品牌培育成熟度及能力评价
五、培训教师
特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品牌培育管理办公室认可的第一批具备十年以上国际体系管理或国际品牌管理实践经验的品牌培育专家授课。
六、培训特色
课堂讲授/案例式教学/学员与专家互动
七、考核与结业
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品牌培育办公室统一印发、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的国家注册《品牌经理培训合格证书》。考核没有合格学员,免收下一期培训费用。
八、培训费用
学费3000元/人(含讲义费、教材费、证书费,食宿自理)
九、交款方式
支票、现金、汇款均可。
账户名称: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
账 号:01411300000535
开 户 行:河北银行友谊南大街支行
十、报名或咨询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2日。
2、按报名顺序,满额为止。
3、报名需填写《参加培训回执》(见附件),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至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
4、参加培训的学员交两张1寸白底证件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311-83010606、83013636
传 真:0311-89160366
邮 箱:pinpaiyanjiu@126.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46号3号楼601
附件:参加品牌经理培训回执表.doc
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