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河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申述论证会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3-10 阅读:1233次
冀品院函﹝2016﹞02号
有关设区市质监局,各申报区域(园区、开发区):
根据2015年“河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安排,我院受省质监局委托,承担“河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述论证工作。定于2016年3月15日在石家庄召开申述论证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区域建设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3月15日,上午9:00开始,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
裕华大酒店四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
三、会议内容
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区域(园区、开发区)进行申述论证,论证内容和程序详见附件1。申述区域详见附件2。
四、参加人员
(一)申报区域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每个区域代表不超过3人;
(二)申报区域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负责同志1名;
(三)有关专家。
五、会议议程
(一)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院长武志辉主持,介绍申述论证程序。
(二)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处长刘俊宽讲话。
(三)申报园区依次申述论证。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区域按照申述论证程序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内容(申述介绍文稿需准备10份,会前交会务组),做好申述答辩有关准备工作。
(二)参会代表于3月11日17:00前,将会议回执(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
联系人:吴少琴,电话:0311-89160366,传真:0311-83010606,邮箱:pinpaiyanjiu@126.com。
(三)本次会议不收取申述论证费用,会议代表食宿自理,如需住宿请在回执中注明,会务组可协助预订酒店房间。
附件:1.“河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述论证程序
2.申述区域
3.会议回执
4.会议须知及注意事项
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
2016年3月8日
附件1:“河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述论证程序.doc
附件2:申述论证区域.doc
附件3:会议回执.doc
附件4:会议须知及注意事项.doc